期刊文献+

台湾地区主任检察官制度的变迁与发展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国台湾地区主任检察官制度的设置旨在贯彻检察一体之理念,发挥团队办案之力量,实现检察官生涯之转换。主任检察官人选由"法务部"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台湾地区主任检察官除上承检察长之命,行使检察一体之使命外,对内就办案专组的事务、人员具有督导、考核、管理之权限,对外负责与其他部门或行政机关间开展联系与协作。台湾地区"高等法院"以下各级法院及其分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之职期为四年,得连任一次。任期中的调任需经检审会审议,并在审议前允许该主任检察官提出书面陈述意见。
作者 李翠玲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0期71-75,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王泰升著:《台湾地区检察史制度变迁史与运作实况》,“法务部”2008年版,第181页、第182页.

同被引文献8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