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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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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闽政〔2015〕1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改革开放、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部署,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机构地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处 《福建质量管理》 2015年第6期36-43,共8页 FuJian Quali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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