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直以来,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和办案难度大的"三难一大"问题都是掣肘渎职检察部门发展的绊脚石,而渎职犯罪关联案件并案侦查机制有助于侦查机关摆脱原案的牵制、有助于增强取证力度、扩大线索来源,大大减小渎职犯罪的办理难度。笔者拟结合立法、司法现状和并案侦查机制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完善渎职犯罪关联案件并案侦查机制的适用条件、审批和协作配合机制问题进行探讨。建议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协作转移机制等措施,保障司法办案的顺利进行。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8期14-17,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