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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方面调整我国民间借贷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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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对立法的紧迫性要求也越来越强。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制存在泛刑法化和入罪门槛低等问题,不仅不能解决民间金融领域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还会使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被迫转入地下,成为法律监控的盲区,达不到应有的法律效果,有必要对其作出调整。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8期78-78,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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