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和社会关系的协调通常被纳入企业社会责任(CSR)研究框架。比较了卡罗尔和兰托斯两大模型,从实践上支持兰托斯关于受迫型CSR(道德)和自愿型CSR(社会)理论,提出企业选择战略性CSR的意义。通过分析利他性CSR和战略性CSR,阐述战略性CSR在我国企业中的重要作用,针对我国CSR行为问题提出思考。
出处
《财会通讯(下)》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98-100,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71371087
7120210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0YJC63002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