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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重点救助对象为获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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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点救助对象是按《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重点救助标准是指在对重点救助对象家庭享受低保差额救助的基础上,对其本人按照不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20%按月增发的补助金额。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5年第31期12-12,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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