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法律哲学中的实证主义和“新康德主义”现在已经是属于过去的了。近五年中所出现的伟大的而有系统的作品,在其可以径直归类于我先前所描写的那种发展中的范围内讲(这些作品是当在这里首先要提到的),乃是赓续那不以原则上反对形而上学而著称的哲学学派的。这里所论究的大部分是那些思想家所藉以综括其研究成果的那些阐述.那些思想家已经出现于一向的发展中,而且有一部分——如宾德(Binder)——是有权威的来参加那种发展的。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329-341,共13页
Jinling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