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民生幸福作出十二个方面的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不仅对当代民生的范畴、内涵、价值、规律及特征等有新认识,而且对民生建设的主体、动力、目标、路径等有新阐释,回答了在当代中国建设什么样民生、怎样建设民生等重大问题,构成了习近平民生幸福观的基本框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增添了新内容,指引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奔向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的幸福生活。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54-59,共6页
Scientific Socialis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发展研究>(12BKS042)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民生思想研究>(HB15MK01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