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所有制不是唯一的或最好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但在国家必须存在的时期,它却是一种具有合理性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为了确保国家所有制具有"社会占有"的性质,必须坚决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目前,要改革国家所有制企业,以逐步实现"社会占有"这一目标。具体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与党的建设联系在一起。二是要进行企业管理制度改革。三是要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四是要改革国企选人用人办法。五是要建立具有综合性的企业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
出处
《管理学刊》
2015年第5期21-24,共4页
Journal of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