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算公开在我国经历了近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后,新预算法的公布实施使预算公开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这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也有利于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文章从国内外研究机构对我国预算透明公开的评价入手,结合新预算法中预算公开的相关规定,分析得出我国现行的预算公开已具有较大的进步性,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的结论 ,笔者从公开力度,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以及成立专门预算公开部门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以促进预算公开制度更快、更好地发展,促进现代财政制度建立与完善。
出处
《税收经济研究》
2015年第5期87-92,共6页
Tax and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广东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非对称性合作模式下地方财政自治的实现途径研究"(项目编号:GD12CYJ08)
广东省哲社科共建项目"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研究:包容性增长视角下的区域协调发展"(项目编号:296-Z421403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书记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