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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离婚时财产问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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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于1997年经人介绍与本村男青年成建军建立了恋爱关系,1998年,我们未办理结婚登记就举行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闻,我们通过劳动购置了彩电、冰箱等物价值8000元,并有1万元存款。另外,前年,成建军父亲去世,他继承了3000元遗产。这两年我们感情恶化,我想与他离婚,他却告诉我说我们未办结婚登记,我无权分得财产。
出处 《伴侣》 2004年第10期32-32,共1页 Compa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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