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我与丈夫何某于2007年冬季结婚,不久生下女儿。2011年初开始,何某经营的化妆品生意连年亏损。因为生活来源问题,我们双方经常争吵,后来何某竟然不管我与女儿的生活,一个人去外地做生意。我每月只能靠打工赚来的不到2000元的收入生活,独立抚养女儿十分困难。几次电话与何某联系,他都以没挣到钱为由,拒绝给我们母女俩生活费。现在,我不想与他离婚,只想起诉他索要女儿的抚养费,可有人告诉我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抚养费纷争,是家庭矛盾。
出处
《伴侣》
2014年第10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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