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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结识新女友,前妻能因此拒绝我探视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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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林某与赵某于2014年办理了离婚手续,经协商,林某同意将年幼的女儿交给其母赵某抚养,自己每周探视一次。这个约定实行了一年之后,林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新女友。赵某得知后气愤不已,不再同意女儿见林某,并且取消了林某每个星期的探视。
出处 《伴侣》 2016年第11期33-33,共1页 Companion
关键词 探视 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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