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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我能分得我和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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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婚前,我和我的父母向妻子出资52万元,用于付房子的首付,其中40万元是通过银行转账给妻子的,并有转账记录,剩余12万元是直接给付的现金,房产证上只写了妻子一个人的名字。另外,举办婚礼的费用都是由我家承担的。婚后妻子不承担家庭责任,我想离婚,但现在妻子已怀孕,请问如果离婚我能分到房子吗?答:我国现行法律对“婚前一方买房,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司法机关认定标准也不同。司法实践中,法院要结合由谁出资、是否以结婚为目的购买婚房及房屋的实际居住使用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房屋产权归属。
出处 《伴侣》 2019年第6期32-32,共1页 Companion
关键词 怀孕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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