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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到庭被判离婚 知情以后要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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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过四旬的何女士,是四川省雷波县人。1997年,何女士与同乡赵先生经过恋爱后结为夫妻。婚后二人夫唱妇随,感情甚好。何女士生育子女三人。为缓解家庭负担,夫妻二人先后带着子女外出打工挣钱。由于二人不在同一城市打工,聚少离多,逐渐疏远。2011年,赵先生回到原籍,逐步与何女士失去联系。至此,双方没有往来。
作者 赖基仁
出处 《乡镇论坛》 2015年第28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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