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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部署农村“强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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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对乡村卫生机构的经济补助,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统一核定为每次门诊费用4元,参合农民患者自付1元,其余3元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出处 《乡镇论坛》 2015年第29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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