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社会工作学界,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19世纪40年代早期,波士顿鞋匠(实为制鞋商)约翰·奥古斯特斯经常去法庭旁听酗酒案件的审理,后来他恳请法官对酗酒犯案人员暂缓处分,并由其保释进行感化教育。在18年中,他保释了近两千名违法犯罪人员,其中绝大部分是青少年犯,他由此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社会工作领域,因而被称为"缓刑之父",也被视为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先驱。
出处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30-135,共6页
Journal of Chinese Youth Social Science
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劳教制度废止后社会工作融入社区矫正‘北京模式’研究"(课题编号:14SHB01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项目"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内容与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编号:1820504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