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战时期沦陷区日伪政权在各地实施的戏剧政策,纷乱不一。伪满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手段弘扬京剧,台湾殖民当局在推动"皇民化运动"过程中利用话剧为工具。天津伪当局在对各剧院演出实行严厉的检查措施,并试图通过戏园业的同业公会,强化对戏剧演出的控制。南京伪政权及其后成立的汪伪"国民政府"通过大民会等组织和远东剧团,突出强调戏剧的"宣传"功能。汪伪治下的上海特别市与汉口市政权的戏剧管治内容主要是剧目的核查,但其控制力度差异极大。
出处
《文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111-121,共11页
Literature & Ar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