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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自爱,抵制“三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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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突出强调文艺工作具有价值方面的引导力、文化方面的凝聚力、精神方面的推动力,这是一个全新的重大判断。文艺工作发挥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这样才能不断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有艺术震撼力的优秀文艺作品。《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反映文艺作品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绝不让文艺成为市场的奴隶。坚持把票房收入、收视率、点击率、发行量等量化指标,与专家评价和群众认可统一起来,把服务群众和引领群众结合起来。这是履行崇高使命和神圣职责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是崇德尚艺、建设德艺双馨文艺队伍的现实需要,体现了当代文艺工作者的使命担当和社会责任。研读《意见瓣目关内容,对各地曲艺小剧场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突出正确导向、规范严格演艺市场秩序,对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培养再一次提出了明确要求。
作者 吕少明
出处 《曲艺》 2015年第11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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