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收费管理工作记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5年8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了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65亿元。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2-12,共1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