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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森林防火区禁烧农田剩余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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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森林防火条例》明确了森林防火区的划定标准。林缘农田是森林防火区,点烧各类农田剩余物是最危险的用火行为。柳河县委、县政府在前几年林缘耕地管护责任的基础上,率先开展森林防火区禁烧农田剩余物网格化管理工作,全县219个行政村签订林缘农田秸秆禁烧承诺书10 743份、面积6 580.5 hm2,全县签约建档完成后,深入扎实开展农田剩余物禁烧工作,春防期间,没有因为森林防火区农田秸秆引发森林火灾,取得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出处 《森林防火》 2015年第3期22-23,26,共3页 JOURNAL OF WILDLAND FIRE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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