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论自贸区内行政诉讼被告主体的确定——以福建自贸区为研究蓝本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自贸区内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与行政相对人发生行政争议。但是自贸区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使得自贸区内行政诉讼被告主体的确定更为复杂。文章从"谁行为,谁被告"的标准着手,就确定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行为即为行政行为分析该标准在自贸区的适用,并提出建立和完善自贸区内行政诉讼被告主体机制的建议。
作者 王桂英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5年第16期149-152,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