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理契约( Psychological contract)是美国心理学家施恩教授正式提出的. 他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以及组织将针对个人期望收获所提供的一种配合"[1]. 护士心理契约是指护士与医院的相互关系中,彼此为对方提供责任的理解和认知,包括护士对医院的责任和医院对护士的责任[2]. 心理契约是护士与护理管理者之间的心理纽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心理契约的违背将导致护理人员工作倦怠、工作满意度下降、工作投入减少、人员流失等不良后果[3]. 探索护士心理契约的内涵及其发展,对护士个体职业发展及护理学科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护士心理契约的研究综述如下,以期为广大护理管理者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提供依据。
出处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2015年第28期3464-3466,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Modern Nur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