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格尔把苦恼意识界定为普遍性与特殊性产生分裂时的意识形态。这种分裂经常导致宗教精神的产生。在罗马基督教中,个人自由的觉醒冲击了古希腊的伦理社会。此时个人的自由是抽象的,它采取一种宗教性的、沉思的态度。在现代语境下,个人自由得到了比中世纪更具体的规定,即自由被界定为法权。它采取一种世俗化的欲望和劳动的态度,其典型代表就是马克思·韦伯所论的新教伦理。而苦恼意识和新教伦理都指向同一个问题:当伦理的共同体面临分裂、宗教的作用面临衰落时,个人的道德和社会的秩序该如何建立。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苏格兰启蒙派则试图走一条更为"现代"的道路:在现代法权理论与经济学的背景下重建道德秩序。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CSSCI
2015年第11期75-80,共6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项目名称:<当代政治哲学中的尊严问题研究>
项目批准号:14BZX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