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针对农民工的就业培训政策缺乏足够的性别识别,农民工就业服务政策也存在较为明显的性别错位,女性农民工本身的能力弱于男性农民工,因此女性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中在禀赋、经济机会和能力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只有积极采取包括培训政策、服务政策和干预政策在内的就业促进政策来干预和矫正,帮扶女性农民工就业,才能实现女性农民工公平就业。
出处
《党政研究》
2015年第6期124-128,共5页
Studies on Party and Government
基金
国家行政学院科研合作项目"社会性别视野中的新生代农民的就业适应度研究"(13HZKT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