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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起草新版自住房预售合同,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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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10月12日观点地产网:10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对现行《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进行了修订,并起草了《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其中,《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合同》明确规定,包括提示买受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5年第11期4-4,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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