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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控制公共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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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10月10日,中国政府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为第77个签约方。2005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公约。2006年1月9日,该公约正式在我国生效。从此,控烟成为我国承担的国际法律义务。但时过近十年,我国的履约情况仍然不尽如人意,公共场所烟头随处可见,"禁止吸烟"标识形同虚设。迄今为止,
作者 郑清贤
出处 《海峡通讯》 2015年第10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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