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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先要依法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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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反映了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国家政权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无论是执政党领导方式的转变,还是国家权力的运作,都要通过人的行为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领导干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是依法治国的实施者,是依法治国主体中最重要的群体。要建设法治中国,实现国家的“大治”,必须首先依法治“官”。
作者 程会会
机构地区 烟台大学
出处 《青年与社会(下)》 2015年第11期90-90,共1页 Youth and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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