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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二十年》专题报道之一官办法援机构的“广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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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11月9日,中国首家官办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宣告成立,这标志着中国开始建立规范的法律援助制度。从此法律援助由律师个人或律师事务所的自发性、慈善性行为上升为弗哺化的政察锈为。
作者 张丽娥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5年第33期8-12,共5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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