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历了二十年风雨后的《劳动法》正面临空前危机。相当多的条款已经被废弃,其作为司法裁判依据的价值日益降低。《劳动法》相关条款在协调性、执行性、实效性等方面存在的重大不足使其正逐渐丧失作为劳动者保护之基本法律的地位。然而,《劳动法》的灵魂还在,立法者需要重新思考劳动者保护立法的价值体系,重塑《劳动法》,实现《劳动法》的再生。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219-227,共9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胡大武主持的教育部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2014年度"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研究"课题(项目号A3-1201-14-002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