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和谐"一词被广泛而频繁地应用于各领域,已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大观念"。人们对"和谐"的应用存在肆意扩大其外延的现象,这可能使其沦为空概念。通过对"和谐"进行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认为总体性、协同性、必然性是和谐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其充分条件;作为经验观念的和谐,需要社会实践主体通过实践所获得的经验来对其进行补充丰富。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1期6-7,11,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