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提出表明了中国政府治理水污染的极大决心,吹响了解决水污染的集结号。涉水企业是解决水污染问题的主力军,因此涉水企业最应响应集结号的召唤,履行起其应负的社会责任。本文在界定涉水企业概念的基础上,剖析了涉水企业社会责任的结构,最后提出了敦促涉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1期118-120,共3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
基金
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资助项目(赣科发政字[2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