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火车票的实质是旅客与铁路方面签订的运输合同。火车票实名制之前,旅客遗失车票,必须全额补票。但实名制后,旅客购票信息在铁路售票系统中完全可以核查,但铁路方面仍沿用过去的补票规定,要求旅客上车后或出站前遗失车票必须全额补票,不仅给旅客旅行带来了不便,而且损害了旅客的合法权益。本文从铁路旅客补票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展开思考,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以及查阅文献等研究方式,多层面多角度探讨了火车票实名制后铁路补票规定的不合理性,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1期49-52,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