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作为特殊商品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容易导致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并导致市场萎缩与效率损失;消费者事前受制于产品专业知识和信息搜寻成本不能有效获取食品安全的准确信息,而消费者事后维权的成果往往具有外溢性,"搭便车"成为绝大多数消费者的理性选择。是故,食品安全的管制属一种公共产品。鉴于此,食品安全管理的进路有三:立法进路在于通过产权界定促进外部性内部化和交易成本最小化;行政进路在于通过机制完善提高监管收益;司法进路在于通过建立和完善代表人诉讼与公益诉讼降低司法成本促进公共利益。
出处
《现代管理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91-93,共3页
Modern Management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