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滑稽模仿作品的合法性法律分析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滑稽模仿作品是文学艺术史上一种富于创造性的艺术手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文艺评论方式,在逐步加大对社会生活影响的同时,也因其独有特征引发了诸多关于此类作品是否具有合法性的争议,对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提出了挑战。本文首先从对滑稽模仿及其作品的界定出发,对其概念进行分析,为下文的进一步论述框定范围。然后,以著作权法原理为基础,结合世界各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和判例,对滑稽模仿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分析,认为滑稽模仿作品是利用原作的合理使用结果,不宜认定为侵权。
作者 郝辰思
机构地区 西北政法大学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5年第33期150-150,共1页 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 (Electronic Edi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5

  • 1梁志文.论滑稽模仿作品之合法性[J].电子知识产权,2006(4):11-15. 被引量:28
  • 2[美]威廉·M·兰德斯,理查德·A·波斯纳.《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金勇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1页,第191—192页.
  • 3[苏]什克洛夫斯基.《情节分布构造程序与一般的风格程序的联系》,载《西方二十世纪论文选》(第二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9页.
  • 4Davis V. The Gap, Inc. 246 F. 3d 152,175 (2d Cir. 2001).
  • 5Campbell v. Acuff - Rose Music,510 u. s. 569 ,at 580( 1994 ).

共引文献2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