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强调,文化企业提供精神产品,传播思想信息,担负文化传承使命,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意见》指出,国有文化企业是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必须着力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带动作用,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
出处
《新华月报》
2015年第22期59-61,共3页
Xinhua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