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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管理入刑成行业管理新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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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现行刑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正,其中新涉及的关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擅自占用频率等内容的定刑,为未来打击“伪基站”、“黑电台”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维护无线电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作者 孙佳
出处 《上海信息化》 2015年第11期20-21,共2页 Shanghai Informat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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