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立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并为党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所重视,实现了理论自信。当前,高等教育实践者对这一制度设计缺乏制度自信,学术界对这一制度安排缺乏理论自信,进一步强调坚持并完善这一领导体制十分必要。在此背景下,就要加强制度自觉与制度自信,以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为切入点,高校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与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责任、高校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主体责任、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制度优势,服务于高校人才培养中心任务的实现。
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78-80,共3页
The Party Building and Ideological Education in Schools
基金
湖北省社科联2014年基层社科资助项目"典型法律纠纷及其对高等教育法治进程的影响"(编号hbsskl14jz002)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