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合国宪章》是战后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基石。以"我联合国人民"的名义制定的该《宪章》涵盖了一定的"包容性"。联合国从51个创始会员国发展为全世界193个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大家庭这一事实表明,其所基于的《宪章》具有对不同文明、文化和制度的"包容性"。但是,这种"包容性"存在许多问题。深入研究国际法与国际秩序中的文明、文化和制度的"包容性"及其实现的路径,尤其是将面向21世纪新形势下的中美关系置于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包容性"大框架下加以思考,谋划相应战略策略,紧密结合中国的国际法实践,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理论,是摆在中国国际法学界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工作。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12-124,共13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