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残疾人福利服务制度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发展。1935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不仅建立了美国福利制度框架,也在法律上明确了要为残疾人提供可靠的生活保障。20世纪70年代,随着残疾人权利运动的兴起,美国残疾人福利政策在理念上发生了一个重大转变——即从福利转向权利。从福利的角度理解残疾人需求是消极被动的,往往更注重经济和生活保障。从福利和权利的转变意味着更加强调残疾人全面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入,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残疾人服务的提供。
出处
《中国民政》
2015年第19期56-59,共4页
China Civil Affair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后金融危机时期中国城镇工作贫困者问题与相关社会政策"(11CSH07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