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反腐谣言既面临涉罪之困,又有侵权之虞。作为一种未经证实的言论,网络反腐谣言极易涉嫌对官员的诽谤,但科以诽谤罪理应遵循刑法的严格解释,而新近网络诽谤司法解释的部分条款却突破了刑法原则而有违刑法的谦抑性,此为网络反腐谣言困局的一种面相。网络反腐谣言侵犯官员的人格权而需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之时,宪法层面上的网络言论自由及其限度却更值得思考。官员的名誉权因更易与公共事务相关联而与其隐私权的保护力度大不相同。但我国司法实践过度地保护了官员名誉权,而立法却对于官员隐私权语焉不详,此为网络反腐谣言困局的另一种面相。法治思维下的反腐要求权力机构将网络反腐谣言视为一种信息来源而加以正视,立法上建立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在涉及官员名誉权、隐私权的诉讼中做出适当的利益平衡,以公权力的控制和所有正当权利的保护作为最基本的原则。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49-161,共13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推进和保障公民参与反腐败的制度设计研究"(13AZZ006)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权利冲突视野下的网络反腐法治化研究"(14FXB0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权力结构视阈中的中国反腐监督法治建设研究"(15YJA8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