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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工作时间因病“间断”,可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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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某是某销售公司的职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已达10年,可中间有一段因病治疗休息的时间即"医疗期",导致10年工作时间有所间断。请问,10年工作时间有"间断",可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作者 王景龙
出处 《江淮法治》 2015年第22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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