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是礼法合一的传统社会,追求和谐的和合状态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底。在制度层面上,"礼"既是日常行为规范,又是法律的基本精神。在古代社会中,纠纷的调解与司法判决的基本原则都是"礼",二者从不同角度实践、维护着"礼"。调解是对纠纷的化解,是对礼制秩序的修复,更是社会维持自身的需要。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5年第11期103-105,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治国家建设的地方实践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2CFX001)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