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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开放法制化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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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公共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的场所政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05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作者 陈肖
出处 《蚌埠党校》 2005年第4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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