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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平:和谐社会的基础——基于新公共行政视角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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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0月15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我们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大背景之下,任何违背社会公平的主张其实质都不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而是对其的巨大破坏。毋庸置疑,社会公平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作者 方欣
出处 《蚌埠党校》 2008年第3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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