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在对居民企业境外所得征税时既要考虑保证财政收入问题,又要对企业"走出去"从而不断扩大税基规模有所激励。现行法律法规在涉及中国居民企业境外所得时所规定持股比例有3种情况,即居民企业申请办理境外所得国外企业已缴税款间接抵免、判定企业关联关系、中国居民"控制"境外企业时的持股比例问题。中国在具体操作有关规定时可能主要是从保证财政收入这个角度考虑的。
出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第5期8-11,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College Of Finance & Taxation
基金
2014年度西藏大学"经济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2015年度西藏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