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再造'的概念很寬泛,任何一種東西,只要能够將它仿真複製出來,都可以叫做'再造'。就書而言,將它加以傳鈔、影抄、新刻、重刻、覆刻、影刻,乃至其後出現的石印、珂羅版、膠印、縮微複製,直至當今的數字掃描等等,都可以稱為'再造'。這些再造的手段,有的只能承傳其内容,而不能在版式字體上仿真;有的不僅在内容上完全能够承傳,在行款版式、字形字體上也能畢肖.
出处
《版本目录学研究》
2009年第1期134-151,共18页
Bibliographical Studie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Tex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