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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对索伦和达斡尔两族的官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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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初,在向索伦、达斡尔人征收貂贡的同时,清廷还曾遣人赴其居地进行贸易,以内地的手工业品换取两族的贡余貂皮及其他贵重毛皮。崇德年间,八旗均可派人赴黑龙江中上游索伦、达斡尔居地贸易。顺治年间,此项贸易权转为皇帝及朝廷所垄断,由内务府、户部负责办理,前者与最先迁往嫩江流域的游牧索伦贸易,后者则与留居黑龙江故地的达斡尔及少数索伦人贸易。康熙初,索伦、达斡尔人全面南迁至嫩江流域,形成布特哈打牲部落,与内务府间的贸易仍继续存在。受布特哈捕貂数量、质量下滑,内地私商竞争等因素影响,康熙十一年(1672年)以后,清廷暂停了对索伦、达斡尔人的官营贸易。康熙三十三、三十四年一度恢复,旋因所得貂皮质量低劣而最终停止。
作者 金鑫
出处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87-93,共7页 Historical Archives
基金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清代内地经济文化因素对达斡尔、鄂温克两族社会的影响”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批准号:12YJC8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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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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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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