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错误是指在缔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于与缔约相关的特定事项具有相同的不准确认识。鉴于在自始履行不能等情况下所发生的错误通常为共同错误,并且在计算错误等情况下共同错误比单方错误更易于引发救济,有必要在法理上对其加以探讨。共同错误能否引发救济的关键在于因错误而遭受不利影响的一方是否承担了发生错误的风险。在无从根据当事人的意思分配风险时,可斟酌合同的利益交换格局、合同的特性等因素加以判断。影响风险分配的诸要素应结合不同的案型予以具体化。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101-111,共11页
Law Science
基金
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0YJC82015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