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陪审员审判职权改革是目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人民陪审员审判职权改革不仅仅是对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享有的审判权力进行重新分配,它还会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规则、案件审理程序、合议庭组织结构、诉讼代理制度等产生重要影响。为了保障这项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有必要在适当限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的基础上,制定案件事实认定规则,合理设置合议庭的组织结构,赋予陪审员认定事实的法律约束力,同时建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43-47,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